2021年,澄城縣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縣委統一部署下,在縣人大的監督支持下,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規范行政行為,化解行政爭議,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明顯進步,為建設綠色活力富裕明朗的新澄城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F將一年來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努力提高政務服務水平
(一)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一是聚焦“百日攻堅”行動,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制定《澄城縣政務服務能力提升“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我縣政務服務事項“減時間77.34%、即辦事項55.35%、最多跑一次98.78%、網上可辦率95.99%、全程網辦率73.33%”。二是聚焦行政審批改革,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劃轉市場監督管理局等8個部門83項事項,劃轉人員12人。推廣“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實現服務事項“一窗受理”。推進“全域通辦”和“跨省通辦”。與大荔縣、合陽縣實現了“全域通辦”,與山東省惠民縣、山西省萬榮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簽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聯動機制合作框架協議》,推出企業登記跨省通辦10項政務服務事項,實行線上“跨省通辦”。印發《關于“一枚印章管審批”向鎮級延伸實施方案的通知》,確定“一枚印章管審批”事項13項。梳理“一件事一次辦”事項36項,企業開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小餐飲、小作坊實現“一件事一次辦”。精簡行政審批報件材料,形成互通共享、暢通快捷的全縣行政審批“一張網”,實現線下“一窗受理”、線上“一網通辦”。
(二)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一是全面深化改革。企業開辦實現“一表申報、一窗出件”,“互聯網+不動產交易辦稅”平臺建成運行,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并聯審批+承諾制”,“互聯網+踏勘”、“跨省通辦”初見成效。截止目前,企業開辦、施工許可、不動產登記、獲得水電氣等指標辦事環節從5-25個壓縮至1-13個,辦理時間從5-120天壓縮至2-65天。二是著力法治建設,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制定出臺《澄城縣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積極推進柔性執法。出臺了《澄城縣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公職人員行為“十必須十嚴禁”》,構建“親”“清”政商關系。聘用35名義務監督員,建立優化營商環境企業“監測點”制度,利用“澄城清風”、紀委監委網站舉報信箱等監督平臺,廣泛收集問題線索,護航營商環境。三是重點指標提質增效。企業開辦壓縮至1個工作日,比市上要求縮短了1個工作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壓縮至65個工作日,比去年縮短了15個工作日。創建的互聯網+遠程視頻勘查“不見面”審批模式在全市推廣。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獲省政府督查激勵。
(三)優化公共服務。一是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范指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調配醫療資源全力做好救治工作,依法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線,及時公開疫情信息,積極開展公民健康教育。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解決群眾辦事堵點問題的通知》,累計減少61項證明材料;全力壓縮外傷調查報銷、參保單位退費等15個經辦服務事項時限87個工作日,提速率達40%以上,進一步方便參保群眾。三是針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等信訪高發領域,在縣信訪局、人力資源大廳設立投訴窗口,向全社會公布投訴舉報聯系方式,給農民工提供了暢通的投訴舉報渠道。截至目前,受理勞動保障監察各類投訴案件26起,結案24起,涉及勞動者80余人,追回勞動者工資120余萬元,及時化解了勞資矛盾,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率達到100%,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四是全面落實好穩就業工作。積極培育和搭建各類就業創業平臺,不斷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全面落實各項就業創業和就業扶貧優惠政策。截止目前,城鎮新增就業5636人,完成任務的140.9%;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2069人,完成任務的129.31%;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456人,完成任務的101.33%;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29%,低于4.0%的控制目標。
(四)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一是下達環境監察通知書30余份,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立案查處,共立案50余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50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14家,罰款110.2043萬元,有效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二是督促全縣企業開展環境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治理、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及備案工作,受理查處各類投訴舉報46起,結案率100%,有效化解環境信訪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三是加強煤質檢測工作,嚴格落實“采暖季每月、非采暖季每季度”抽檢全覆蓋要求。同時成立督查工作組,對各基層監管所散煤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將督導結果作為基層目標責任考核重要指標之一。
二、健全依法行政決策機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貫徹落實《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對以縣政府、政府辦名義印發的各類文件,包括涉法性文件、會議紀要、合同、協議等350余件文件進行全面審查,其中涉法性文件279件、合同、協議67余件,對內容不合法、表述不規范的明確提出了修改意見,保障了文件的合法性、嚴肅性,并出具了17余份合法性審查意見,經審查,不予出臺的5件,有利于從源頭上防止違法文件出臺、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有利于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二是提升制度建設質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2021年,對以縣政府、政府辦名義制發的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4份,嚴格按照行政規范性制發流程,組織了征求意見聽證會、論證會2次,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和相關業務部門的意見,有效保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依法向市政府和縣人大進行備案,現4份文件已經全部制發并及時進行了報備,制定和報備率100%,有效保障了政府“紅頭文件”的合法性、嚴肅性。三是強化縣政府法律顧問管理。在2021年1月份已經完成了第三屆縣政府法律顧問換屆工作,現全縣黨政機關各單位共有43家單位已經聘請了法律顧問。同時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外腦”作用。2021年,政府法律顧問發揮專業優勢,參與了縣政府與企業簽訂的重大合同15件,并提出了專業性意見,參與《澄城縣招商引資扶持獎勵辦法》等規范性文件聽證會2次,助力政府解決疑難涉法問題,為縣政府依法決策、防范法律風險提供了有力支撐。
三、深化執法體制改革,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行政執法公示方面。我縣行政執法單位都能夠按照要求做到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單位辦公場所、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頭條號、微信小程序等載體公布執法人員信息、辦事程序、服務流程等事項,執法公示信息隨法律法規立改廢及時調整;二是執法事項上網公示;三是執法過程中亮證執法;四是建立健全各類公示制度。
(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方面。具有行政處罰、檢查、強制等方面職能的執法部門都能夠按照規定配備足夠的記錄設備,并運用于實際的執法過程中,但存在影像記錄存儲不規范,歸檔不及時,音像記錄設備的配備、使用和管理責任不明確,相關制度缺失等問題。
(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方面。多數單位能夠按照規定設立專門的法制機構,專職法制員配備到位,工作職責履行到位,同時能積極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
(四)嚴格落實執法人員管理制度情況。一是在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方面,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監管,規范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對行政執法人員定期開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監督制度,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二是在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方面,強化對各行政執法部門工作的監督,要求部門主動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建立投訴舉報辦理制度,加強執法評議考核,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機制。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堅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有機銜接。打造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平臺,建立起“三位一體調委會”,法庭、公安、司法所多方參與,共同參與,整體聯動,向群眾提供“一站式”調解服務,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開花結果。二是明確簡易矛盾糾紛就地化解機制,簡化調解程序??陬^調解案件可不制作調解協議書,但必須記錄在案,并由雙方當事人、調解人員簽字,調委會蓋章確認。對調解成功,簽訂調解協議書的案件,教育引導當事人去所在地人民法庭予以司法確認,防止矛盾糾紛反復或進入訴訟程序。三是司法所長兼任鎮(辦)調委會主任、參與綜治維穩,全面負責人民調解、信訪等各項維穩工作,實現了信訪與人民調解及時有效銜接。四是選聘律師擔任村(社區)特邀人民調解員,促進了基層矛盾糾紛迅速有效化解,提升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力地維護了建黨百年期間社會和諧穩定。五是組織開展了矛盾糾紛大走訪、大排查、大化解專項活動、村(社區)兩委會換屆選舉期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活動和迎接建黨百年、服務全運盛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等多次專項活動。堅持日報告和零報告工作制度,切實將各類矛盾糾紛壓制在基層、控制在萌芽、化解在一線。六是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出臺了《行政復議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和《行政復議權利義務告知書》,對行政復議文書進行了規范統一,為申請人提供申請書模板。積極發揮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作用,及時錄入信息并上報,確保上級及時掌握行政復議動態,堅持能受盡受,堅持“以調為主”“能調盡調”,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矛盾糾紛主渠道作用,對近三年來18份行政復議案卷重新歸檔,進行裝訂、編排目錄,實現標準化管理。
五、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
(一)形成行政權力運行制約監督的合力。一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定期向縣人大報告重大行政事項,認真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二是加強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和罪犯交付執行的法律監督,推進刑罰執行制約監督體系建設。堅持“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進認罪認罰從寬、非羈押強制措施、假釋適用。推動行政訴訟案件繁簡分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二)堅決落實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依據。堅持行政審批陽光透明,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審批項目受理、進展、結果等信息全部公開。定期公開水環境質量、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排放等各類環境監測信息,重點推進食品藥品、產品質量、交通運輸、物價等方面的執法監管信息公開。及時更新公共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指南、目錄,公開服務網點、服務事項、辦事流程、收費標準和依據、材料清單、投訴渠道等信息。全面公開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實行預算公開負面清單管理,按照“非涉密、全公開”的原則,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財政安排的資金都要實行公開。全縣政務公開透明度達到新的水平,政務活動更為開放,公眾參與和監督顯著增強,政府工作的效率與能力明顯提升。
六、加強黨的領導,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
一是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內容。4月份,全縣政法系統聽取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講座。5月份,制定印發《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各部門掀起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熱潮。二是組織召開依法治縣各類會議。4月份組織召開了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學習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審議通過并印發了《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2021年工作要點》和《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2021年工作要點》,對全面依法治縣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并作為考核的一項指標。制定黨委(黨組)書記點評法治建設工作制度,推進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12月份,縣委書記高成文、縣長張旭分別開展點評法治建設工作。四是以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和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倒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5月26日向全縣各部門征求《澄城縣創建全國法治政府示范縣工作任務分工責任清單》意見,7月5日,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澄城縣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努力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的實施方案》,7月9日,以縣委、政府名義向全縣印發了方案。8月17日,印發《關于開展“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主題宣傳活動的方案》《關于開展法治政府督察活動的通知》,8月26日-27日前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應急管理局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調研督查活動。五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素養,緊抓關鍵少數,制定了《澄城縣2021年度領導干部學法計劃》,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常態化進行。4月份,全縣政法系統聽取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講座。7月份,對全縣重點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行政處罰法》專題培訓。
七、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雖然2021年我縣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體現在:一是法治意識還需加強,部分黨員干部對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還未完全形成。二是一些部門法制機構力量較為薄弱,難以適應日趨復雜化的法制工作需要,與新形勢下法治建設目標任務不相適應。三是普法宣傳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普法形式千篇一律,創新不足。原因:一是思想上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二是行政執法隊伍素質能力參差不齊;三是法律專業性人才緊缺,缺乏專業法律素養和法律知識。
八、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為統領,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開創新時代法治澄城建設新局面,為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繼續奮斗。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準確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健全完善工作體系,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力度,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分工實施、分級負責、全面參與”的體制機制,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不折不扣落到實處,進一步細化、完善領導干部、公務員學法用法機制,尤其是建立健全督促機制,健全依法辦事的責任機制和用人機制,提升公務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協調解決社會矛盾糾紛和依法辦事能力,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生態、衛生和社會事務,能夠依法妥善處理各類社會矛盾。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持續做好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和調整以及“網上辦”“馬上辦”“就近辦”“一網通辦”“不見面審批”等工作;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部門權力再“瘦身”、審批流程再優化、市場門檻再降低,提升企業開辦、建筑許可、用水用電、登記財產、獲得信貸等方面的便利度,用更好營商環境培育更多市場主體;進一步規范行政復議案件處理程序,拓寬受理渠道,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調解有機結合,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
(三)健全和完善行政制度體系。加強對政府重大決策事項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嚴格落實“逢文必審”制度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確保行政管理源頭合法。指導各鎮(辦)、各部門和有關單位依法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督促履行報備程序,并加強“程序審”“實質審”和“規范審”,重點關注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紅線問題,努力提升文件審核質效。全面清理現行有效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及政策措施類文件,提出失效、廢止、擬修改以及繼續有效的文件目錄清單,依法適時向社會公布。
(四)提升行政執法規范水平。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督促指導全縣行政執法機關和政府完善配套制度建設,明確具體操作流程,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動司法行政機關在法律服務監管領域帶頭落實“三項制度”。聚焦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加大執法案卷評查力度,重點加大對食品藥品、公共安全、環境污染、醫療衛生、勞動保障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領域的執法監督檢查力度,扎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提升執法案卷質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五)強化組織保障制度體系。嚴格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和措施,落實好督查考核任務,強化督查考核力度,有效提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項工作的能力,確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