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規定,現就澄城縣2023年度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全縣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60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的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48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12名。
二、選任條件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規定,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六條規定,
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七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四)其他要求
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超過兩次。公民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
三、選任程序
人民陪審員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任。
隨機抽選確定人民陪審員的,由縣司法局會同同級人民法院、公安局,從轄區內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確定。
公民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應當于2024年1月25日之前向縣司法局208室提交身份證(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戶口簿、學歷證書等書面材料,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
組織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由被推薦人所在單位、所屬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人民團體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1月25日之前向縣司法局208室提交被推薦人簡歷、身份證(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戶口簿、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
四、資格審查
縣司法局會同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對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五、提請任命
由縣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人民陪審員人選。
六、就職宣誓
人民陪審員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后,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人民陪審員宣誓誓詞為: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我宣誓: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憲法和法律,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忠實履行審判職責,廉潔誠信,秉公判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七、其他事宜
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將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止。
2.報名地點:澄城縣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縣司法局208辦公室。
3.報名時需提交如下材料:組織推薦提交《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個人申請提交《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一式三份),同時將電子版表格發送至ccsfj@163.com;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
聯系咨詢電話:0913-2495908
監督咨詢電話:0913-6869156
特此公告。
澄城縣司法局
澄城縣人民法院
澄城縣公安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