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6個):政辦股(法制股)、城建和建管股、房產股、住房保障管理科、會計核算中心、市政公用股
下設機構(8個):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房地產交易所、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供熱服務中心、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市園林綠化中心、城區路燈站
詳細地址:澄城縣青正街六路326號
辦公時間(除法定節日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7月-8月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聯系電話:0913-6786624(周內)
0913-6786047(班外、周末)
電子郵箱:cc-jsj@163.com
楊 軍 黨委書記、局長
張建勇 黨委副書記、 副局長
袁曉杰 黨委委員、派駐紀檢組組長
姬海榮 黨委委員、副局長
白曉敏 黨委委員
馬 冰 黨委委員
梁拴鋒 工會主席
黨創民 總工程師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提出有關政策措施,并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本部門黨的基層建設工作。負責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發展和監督,提高黨員素質;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建工作;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三)負責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組織擬訂全縣公共租賃住房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省、市有關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安排和監督使用;負責縣城區棚戶區改造統籌管理工作,指導棚戶區改造實施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擬訂全縣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措施,指導和管理全縣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機構與經紀管理;指導全縣物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舊城改造實施工作。
(五)負責全縣建筑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工程建設、建筑業發展規劃,擬訂施工、監理、招標投標、造價咨詢等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建筑施工的審批管理、竣工備案工作,監督管理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負責工程、項目等城建檔案的收集、歸卷入檔和使用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縣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中長期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起草有關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指導全縣城市及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重點示范鎮、文化旅游名鎮、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美麗鄉村建設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有關工作。統籌指導全縣鄉村振興項目和資金審核申報工作。
(八)負責全縣城區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負責城區道路、排水、燃氣、供熱、污水處理、綠化亮化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策劃、設計方案評審、技術審查和組織實施工作。
(九)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縣建筑工程質量和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房屋安全鑒定監管工作;負責全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負責建筑施工領域、城鎮燃氣領域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工作;負責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使用管理;負責指導建筑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研發、生產和推廣應用工作。
(十一)負責縣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建筑行業勞保統籌工作。
(十二)依據縣政府公布的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十三)負責縣政府交辦的重大城市建設項目。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6個):政辦股(法制股)、城建和建管股、房產股、住房保障管理科、會計核算中心、市政公用股
下設機構(8個):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房地產交易所、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供熱服務中心、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市園林綠化中心、城區路燈站
詳細地址:澄城縣青正街六路326號
辦公時間(除法定節日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7月-8月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聯系電話:0913-6786624(周內)
0913-6786047(班外、周末)
電子郵箱:cc-jsj@163.com
楊 軍 黨委書記、局長
張建勇 黨委副書記、 副局長
袁曉杰 黨委委員、派駐紀檢組組長
姬海榮 黨委委員、副局長
白曉敏 黨委委員
馬 冰 黨委委員
梁拴鋒 工會主席
黨創民 總工程師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提出有關政策措施,并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本部門黨的基層建設工作。負責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發展和監督,提高黨員素質;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建工作;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三)負責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組織擬訂全縣公共租賃住房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省、市有關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安排和監督使用;負責縣城區棚戶區改造統籌管理工作,指導棚戶區改造實施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擬訂全縣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措施,指導和管理全縣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機構與經紀管理;指導全縣物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舊城改造實施工作。
(五)負責全縣建筑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工程建設、建筑業發展規劃,擬訂施工、監理、招標投標、造價咨詢等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建筑施工的審批管理、竣工備案工作,監督管理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負責工程、項目等城建檔案的收集、歸卷入檔和使用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縣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中長期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起草有關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指導全縣城市及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重點示范鎮、文化旅游名鎮、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美麗鄉村建設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有關工作。統籌指導全縣鄉村振興項目和資金審核申報工作。
(八)負責全縣城區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負責城區道路、排水、燃氣、供熱、污水處理、綠化亮化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策劃、設計方案評審、技術審查和組織實施工作。
(九)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縣建筑工程質量和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房屋安全鑒定監管工作;負責全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負責建筑施工領域、城鎮燃氣領域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工作;負責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使用管理;負責指導建筑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研發、生產和推廣應用工作。
(十一)負責縣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建筑行業勞保統籌工作。
(十二)依據縣政府公布的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
(十三)負責縣政府交辦的重大城市建設項目。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中共澄城縣委·澄城縣人民政府主辦澄城縣大數據中心承辦
澄城縣政府辦公地址:澄城縣寶塔路13號政府大院
網站標識碼:6105250013網站運維電話:0913-6755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