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現將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您反映的慢性病購藥使用個人賬戶全額支付納入報銷問題,根據渭醫保發【2022】160號《渭南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特病規范管理辦法(試行)》文件中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門診慢特病政策范圍內發生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后個人自付部分,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
渭南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相關政策由市局研究出臺,我縣醫保局已將此問題上報市局,并與您電話聯系,進行了說明解釋,待市局回復后將第一時間與您聯系并告知處理結果。